第1题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担任国家机关任何职务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3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第4题
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他实际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A.3年
B.4年
C.18年
D.10年
第6题
A.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B.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选举委员会决定,在羁押期间停止选举权利
C.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
D.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选举期间由选举委员会和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和其他选民代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