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有()。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第1题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第3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不得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更换法定代表人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丧失商业信誉
第4题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当事人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D.当事人协商一致
第5题
第6题
A.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C.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D.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E.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第7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第8题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9题
A.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B.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C.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D.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
第11题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