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韦某,女,32岁,韦某自1989年6月与史某通奸,后因两人发生矛盾,韦某对史某怀恨在心,预谋进行报复。90年3月,先后购买炸药、雷管,并用部分炸药进行了爆炸试验。准备在90年10月15日前,炸掉史某住房,将其家五口人炸死,然后自杀。90年10月13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其爆炸善人目的未能得逞。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第1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第2题
请分析: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
第3题
慢速搅拌(30转/min)下测得pH为7.5的介质中某药物各时刻的累积溶解百分比数据如表3—5所示,
问这个样本是否可以认为取自韦布尔分布总体?如果是取自韦布尔分布,试估测它的分布函数,估测其均值μ和标准差σ。
第4题
被告人:汪某,男40岁,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994年8月刑满释放。
被告人:韩某,男30岁,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11月25日被第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1997年12月10日,送回其原户籍所在乡镇考察。
被告人:高某,男,32岁。
1999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汪某在街上闲逛之际认识来该市找临时工的一农村青年妇女卢某。汪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卢某骗至一无人处将其强行奸淫后,以3000元价格卖给了被告人韩某。韩某得手后觉得自己目前正在被有关机关监督考察,心想还是规矩点好,但又不甘心人财两空,于是又将卢某偷偷送给邻村的单身汉高某做老婆,并向其索要了“酬金”4000元。卢某坚决不愿做高某的老婆,高某便将其锁在一间阴暗潮湿的房子里,不给吃喝。一日,卢某伺机逃跑,被高某抓回来并当着村里一些乡邻的面强行剥光上衣威胁说如果胆敢再逃,将剥光其下身衣服,让其无脸见人。事后高某觉得仍不解气,又将卢某暴打一顿致其小腿骨折。某日晚,高某趁卢某熟睡之机,悄悄溜进房屋,强行与卢某发生了性关系。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侦破此案,并立即前往高某所在村庄来解救卢某。高某听到消息,马上叫来其堂兄堂弟和朋友高甲、高乙、高丙、高丁、赵某、陈某等八人各拿锄头、铁棍把持高某的大门,阻挠前来解救的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增派人力和周围群众的积极努力下,卢某终于被救出,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不久顺利返回家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汪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汪某是否构成累犯?在量刑时依法应考虑哪些情节?
(3)韩某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期应当如何计算?
(4)韩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对韩某如何处罚?
(5)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6)在上述汪某、韩某、高某所犯之罪中法定最高刑是什么?对高某能否适用这一刑罚?为什么?
(7)给高某帮忙的高甲等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第5题
被告人乙某,男,1976年生,曾因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被告人丙某,男,1985年8月生,系某中学学生。
2001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甲、乙、丙三人共谋前往丁家行窃。甲、乙二人入户,丙在门口负责“望风”。恰逢户主丁(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给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尸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的嘴将其按倒在地。乙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当场昏迷,然后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800多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53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1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甲主动交待曾经在1986年元月即春节期间乘到亲戚家串门之机奸淫了邻居家一11岁幼女的犯罪事实。
第6题
A.《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B.《苦雨奉寄陇西公兼呈王征士》
C.《湖中送敬十使君适广陵》
D.《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