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 8 000 平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共有建筑物建筑面积 15 000 平方米,甲企业使用其中的 4/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 1/5。 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在 2018 年 1 月份新征用耕地 6 000 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 4 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耕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 2 元/平方米。下列关于甲乙企业 2018 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说法正确是()
A.甲企业纳税25 600 元,乙企业纳税18 400 元
B.甲企业纳税25 600 元,乙企业纳税6 400 元
C.甲企业纳税48 000 元,乙企业纳税24 002 元
D.甲企业纳税48 000 元,乙企业纳税12 000 元
B、甲企业纳税25 600 元,乙企业纳税6 400 元
解析: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甲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4÷5×4=25600(元);乙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1÷5×4=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