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乙公司是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乙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是信用证付款。乙公司付款后,凭提单却没有提到货物。经查是因甲提交给银行的提单中,在收货人一栏的填写上出了不符合提单填写要求的问题。请你判断收货人一栏的填写错误可能是下列情况?( )
A.甲公司名称
B.乙公司名称
C.凭甲公司指示
D.凭乙公司指示
A.甲公司名称
B.乙公司名称
C.凭甲公司指示
D.凭乙公司指示
第1题
第2题
A.甲公司的背书行为是否有效依照日本法判断
B.丙公司的保证行为是否有效依照英国法律判断
C.丁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由美国法规定
D.丁公司为行使追索权而要求银行出具拒绝证明,应当依照付款地的法律
第4题
A.北京市甲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渠道,在上海设立了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希望通过在机构间转移货物用于销售来达到延期缴纳增值税的目的
B.乙创业投资企业拟投资于一家境内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希望通过投资减少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C.天津市丙企业拟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达到通过弥补亏损,减少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兼并了一家亏损企业
D.丁企业准备上市,于是将企业的经济性质由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5题
请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此案?为什么?
第6题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7题
A.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责任实务
第8题
A.该租赁包含每年1000000元的实质固定付款额
B.该租赁包含每年100元的实质固定付款额
C.该租赁包含每年1000000元的可变付款额
D.该租赁包含每年100元的可变付款额
第9题
A.该业务中,甲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
B.该业务中,乙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
C.甲公司应在A商品运抵乙公司时全部确认收入
D.乙公司应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和销售价款确认收入
第10题